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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刻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核心要义,进一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5月9日,鹤壁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织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专题培训会,浚县、淇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业务骨干、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全体执法人员参加培训。
按照“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四个“最严”标准,国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进行了修订,同时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进一步明确了各有关主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
会上,参训人员通过新旧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对比进行了学习,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的政策背景、重要意义、重点条款进行了深入探讨。
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贯彻实施进行了安排,提出了要求,一是全市农业执法系统要大力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向生产经营主体解读法律修订内容,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熟知违法成本,引导其自觉守法;二是加强舆情监测,防止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事件;三是执法人员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行为、改进执法方式,做群众利益的守护者,做涉农企业的知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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