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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构建上下贯通的农业农村普法工作机制,有针对性解决普法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7月19日,石门县农业农村局联合石门县司法局举办第一期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训班。参加第一期培训的人员覆盖了全县8个乡镇共104个村,每个村推举的一个示范户。
开班仪式上,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罗玲玲对举办此次培训班的目的和意义作出了具体阐述,提出了对加强农村法治工作的希冀和愿景。
湖南子铭律师事务所主任、县农业农村局法律顾问柳娟为大家讲解了民法典中与农民生活有紧密联系的相关条款。
培训会结束后,县农业农村局给每位参训人员颁发了农业农村部、司法部印制的“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标识牌。
此次法律法规培训坚持面向农民、深入农村,广泛加强农村学法用法教育,扎实推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为乡村全面振兴培养一批农村法律人才,促进带动农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有效提升农民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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