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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全国“八五”普法规划,推动福建省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走深走实,助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和法治强省建设,三明市农业农村局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21〕115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的通知》要求及《三明市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方案》安排,持续推进三明市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截至目前,三明市共认定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1556户,为示范户开展法律服务次数593次,依托185个村里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4所职业院校、91家农业企业建立了农村法治教育基地。三明市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共开展普法165次,“蒲公英”普法志愿者开展普法活动64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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