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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财农〔2023〕439号
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为应对农资市场价格上涨形势,调动种粮农民积极性,稳定农民预期,合理保障农民种粮收益,国家决定对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支持春耕生产。根据国家政策精神,为做好我省补贴发放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经报请省政府同意,我们制定了《吉林省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吉林省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4月27日
原文链接:http://agri.jl.gov.cn/zwgk/zcfg/zc/202305/t20230522_87125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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