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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以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一号文件部署要求,2023年中央财政安排我省
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设施设备专项资金,以提升我省水产品加工、仓储、保鲜等能力,提高水产品附加值和溢价能力。我省根据《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实施渔业发展支持政策 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农〔2021〕41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渔业发展补助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24号)及我省贯彻落实相关文件要求,制定了《2023年中央第二批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设施设备项目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项目补助重点用于购置暂养净化、冷藏冷冻、生态环保等设施和原料处理、分级分割、灭菌包装等设备。每个项目单位补助财政资金不超过300万元,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
三、任务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购置水产品加工等设施设备18台套以上,提升我省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设施设备水平。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3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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