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村官政务网!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二次审议稿)》进行了审议。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二次审议稿)》公布,社会公众可以直接登录中国人大网(www.npc.gov.cn)或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flk.npc.gov.cn)提出意见,也可以将意见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号,邮编:100805。信封上请注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二次审议稿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30日。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 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民事主体负责。村官政务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主办--三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中农兴业工程指定网站
联系邮箱:cgneican@tom.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205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57744786,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744786
联系QQ:473360892